【财产继承法2020年新规定】2020年,中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进行了重要修订,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改主要围绕遗产范围、继承顺序、遗嘱形式以及继承权的保护等方面进行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家庭结构变化,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权益。
本文将对2020年新规定的重点内容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其变化与影响。
一、主要
1. 扩大遗产范围
新规定明确将“虚拟财产”纳入遗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账号、游戏道具、数字资产等。这一调整反映了现代社会中财产形式的多样化。
2. 完善遗嘱形式
新增“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要求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遗嘱人和见证人签名。这为更多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立遗嘱方式。
3. 细化继承顺序
在法定继承中,进一步明确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时,取消了“丧偶儿媳或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特殊继承权。
4. 强化继承权保护
新增“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情形,将导致其丧失继承权。同时,对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在继承过程中受到特别保护。
5. 增设“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程序
规定继承人可以在遗产处理前书面声明放弃继承权,但需经公证机关备案,以防止随意变更。
二、对比表格(2020年新规定 vs 原规定)
| 项目 | 原规定 | 2020年新规定 |
| 遗产范围 | 仅限实物财产 | 包括虚拟财产(如网络账号、数字资产) |
| 遗嘱形式 |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 新增打印遗嘱、录像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 |
| 继承顺序 |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同上,取消“丧偶儿媳或女婿的特殊继承权” |
| 继承权保护 | 未明确 | 明确规定“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
| 放弃继承 | 无明确规定 | 需书面声明并经公证机关备案 |
| 特殊情况处理 | 无专门条款 | 强化对无行为能力人的保护 |
三、结语
2020年《继承法》的修订,体现了国家对公民财产权利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法律对现代生活变化的积极回应。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法律从业者,都应关注这些变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条款或实际操作流程,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查阅官方发布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