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属于专项管理重点服务人】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相关要求,专项管理重点服务人群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和提供个性化、系统化健康管理的对象。这些人群因健康风险较高或存在特殊健康需求,需通过定期随访、健康指导、干预措施等手段进行持续跟踪与管理。
一、总结内容
专项管理重点服务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以及残疾人等。这些人群具有较高的疾病发生率或患病风险,需要更细致的健康管理服务。
为确保服务质量,各地基层医疗机构应依据规范要求,制定个性化的管理方案,建立档案,定期随访,并提供相应的健康教育和生活方式指导。同时,要注重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数据采集和管理的效率,实现动态监测和科学评估。
此外,专项管理工作的开展还应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动分级诊疗,提升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专项管理重点服务人群一览表
| 序号 | 服务人群类型 | 服务内容说明 |
| 1 | 高血压患者 | 定期测量血压,评估危险因素,提供饮食、运动及用药指导,监测并发症。 |
| 2 | 糖尿病患者 | 监测血糖水平,进行健康宣教,指导饮食与运动,定期随访并调整治疗方案。 |
| 3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 建立健康档案,定期随访,提供心理支持与药物管理,协助康复训练。 |
| 4 | 肺结核患者 | 实施“发现—治疗—管理”全流程服务,加强患者督导服药和随访管理。 |
| 5 | 0-6岁儿童 | 提供生长发育监测、疫苗接种、营养指导及常见病防治服务,建立儿童健康档案。 |
| 6 | 孕产妇 | 开展孕期保健、产褥期护理、产后访视及母乳喂养指导,保障母婴健康。 |
| 7 | 老年人 | 进行健康体检、慢性病筛查、健康宣教及生活能力评估,关注心理健康问题。 |
| 8 | 残疾人 | 提供康复指导、健康咨询、辅助器具适配建议,协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 |
三、管理建议
1. 强化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务人员对专项管理对象的识别能力和专业服务水平。
2. 优化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档案管理、随访记录和数据分析的效率。
3. 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4. 落实考核机制:建立服务质量评价体系,确保各项服务落到实处。
通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提升专项管理服务的质量和覆盖面,切实保障重点人群的健康权益。


